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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3-30 17:26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2019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市上下团结一致,真抓实干,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一是抓机构强保障。设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和市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和市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成立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制度落实。二是定规则建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确定联络员,形成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相互协调、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三是抓部署压任务。7月18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出席并讲话,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主持会议,办公室主任安排部署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印发了《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四是抓学习聚共识。2019年,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集体学法12次,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6次。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培育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五是抓责任促落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在市委常委会15次、市政府常务会8次强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推动了重点任务落实。六是抓典型促提升。全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丹凤县、镇安县、柞水县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级部门”,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先后3次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承接中省下放事项112项、取消186项,对市级52个部门367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合并、下放、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69项,精简率46%。与省上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省级下放许可事项2项。二是优化便民服务印发了《商洛市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市级20个部门520项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全市网办事项3750项,1741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三是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对市级111项、县(区)683项行政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完成了市级部门123项行政许可权划转。对机构改革中市级4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健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大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力度,全年共问责301人。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和审查论证工作,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调研,配合省司法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陕西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办法》立法调研,完成省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23件。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落实《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修订了《市政府工作规则》《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12件。市、县(区)政府或政府办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316件。四是扎实开展文件清理。9月份,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对549件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124件,宣布失效64件,作出修改69件,继续有效292件。10月至12月,市司法局牵头对全市4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保留240件,修改92件,废止103件。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效提升重大决策质量。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修订完善了《商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全年先后对《商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新建西安至十堰铁路商洛市土地综合开发补充协议》等120件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预防了违法决策。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在市、县(区)、镇(办)三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656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326件,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案件109件,参与办理信访案件等涉法事务246件,提出法律意见3746条、建议3245条,解答法律咨询1760余件。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商洛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网上公开或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依据、职责、程序、监督等信息,认真梳理、编制和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使公开的信息做到准确、合法、无遗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落实《商洛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和保存执法证据,客观准确记录执法行为,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先由承担法治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作出决定。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取消了6个部门的执法资格,确认市政府33个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申报、审查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完成了4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和换发执法证件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9年共开展评查243次,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18640件,优秀卷19.2%,合格卷74.5%,不合格卷6.3%。市县(区)两级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查处群众反映问题,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受到了群众好评。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市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4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1件,依法受理103件,现已办结98件,正在审理16件。二是推行行政裁决制度。全市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清理,办理行政裁决事项657件,其中劳动人事争议裁决362件,占55%,采矿权人矿区范围争议裁决261件,占40%,其他裁决34件,占5%。三是加强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市县 (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出庭应诉105件,应诉率72%。四是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行动,全市调处矛盾纠纷6686件,调处成功6630件,成功率99%。

七、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素质能力普遍提高。一是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明确学法范围、内容、方式、要求等,邀请法学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知识。二是开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定《商洛市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规定》,对拟任用领导干部法纪知识考试80分以上的提拔使用,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拟任命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规定》,32名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后予以任命。三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市委组织部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备条件,将行政法律知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初任培训的内容。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各县 (区)、市政府各部门大力加强干部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集中培训、参加法院庭审等方式,提高干部法治素质。2019年,全市举办法治培训班1150期次,参加培训13200余人次。其中,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60期,参加培训8900余人次。五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在省“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中,我市有三人获得提名奖。全市免费安装智慧普法媒体机330台,61个村(社区)、15个企业被命名为市级“标准化重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市司法局组织编印发放《“七五”普法知识读本》1万余册,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320余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

八、坚持开展考核督察,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实效。一是强化考核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市司法局负责,研究设置年度考核指标,认真做好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二是强化督察抓落实。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12月上旬,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通过召开汇报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听取意见等方式,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检视整改问题,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督察,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实效。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有效提升了食药安全监管水平。

来源:商洛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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