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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出台廉洁从业十条禁令
发布日期:2023-06-05 09:23 来源:商洛日报 浏览次数: 作者:余爱芳

为推进清廉医保建设走深走实,全面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近日,市医疗保障局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出台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十条禁令》,坚决守住队伍安全底线,助推清廉医保建设。

《十条禁令》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医保政策制定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医保信息维护、医保报销及费用结算和医药机构定点,稽核稽查监管,经办业务中违反医保报销、基金拨付政策,在医保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保密要求,在与医药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正常业务开展,以及在管理的下级部门单位、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银行等谋取私利等10个方面,对全系统从业人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全市医保系统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十条禁令》的工作人员,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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