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商洛市两级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增殖放流、入企普法、编印案例等方式,以法治之力守护秦岭生态屏障,持续增强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巡回审判:
村落里“普法课堂”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我深刻认识到非法狩猎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自愿认罪悔罪,并在这里真诚忏悔,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6月3日,洛南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古城镇姜村村委会、洛源镇桃坪村村委会,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2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当地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百余人到场旁听。
“庭审现场”是最警示人的“法治教育课堂”。宣判后,洛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周梦琳采用“巡回审判+案例普法”方式,围绕“争当秦岭生态卫士 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以案释法,为旁听群众讲解了秦岭生态保护司法红线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狩猎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危害及公民参与生态保护的义务,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秦岭生态保护行动,凝聚全民共建美好生态家园合力。
增殖放流:
丹江河“鱼”跃清波 司法护航生态环境
6月5日,商洛中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在丹江河畔,举行“守护一泓清水 共建生态秦岭”主题增殖放流活动,并与商洛检察院在丹江支流南秦河开展专项司法巡河及法治宣传活动。
丹江河畔,水光潋滟。商洛中院法官干警和市农业农村局干部在现场群众的共同见证下,将3万尾精心筛选的优质草鱼、鲢鱼、鳙鱼种苗,增殖放流到丹江河中。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严格依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及秦岭生态保护需求科学实施,丰富丹江水生生物资源总量和优化种群结构。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商洛中院与商洛检察院干警共赴南秦河,开展联合司法巡河。巡河队伍沿河岸仔细巡查,重点关注河道水体状况、沿岸排污、垃圾倾倒、违建侵占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隐患点。巡河过程中,法官干警现场开展法治宣传,向沿岸居民、过往群众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普法资料,结合非法采砂等审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公众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参与者、监督者与受益者。
入企普法:
法治赋能企业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6月4日,商洛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商洛检察院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商洛比亚迪公司开展环境资源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商洛中院行政庭庭长、环资庭负责人李军宏向公司赠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并结合环资审判实践,对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树立预防优先理念、避免环境违法等方面现场讲法、提出建议。并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从专业角度为企业“把脉问诊”。围绕加强污染防治、树立预防优先理念、环境违法风险处置等关键环节,现场以案释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助力企业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
编印案例:
“活教材”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民心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近日,商洛中院与商洛检察院携手发布《商洛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6起案例涵盖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野生动植物保护、农用地非法占用、失火致生态损害等多个领域,既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涉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真实、鲜活的司法实践,勾勒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多维图景。
这些典型案例聚焦秦岭腹地生态保护重点领域,案情翔实、证据充分,不仅清晰呈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更通过司法裁判的刚性力量,明确传递“破坏生态必担责”的价值导向。从垃圾污染整治到珍稀物种守护,从土地资源规范利用到火灾隐患防范,案例以点带面、精准施策,生动展现了司法机关联动多部门形成的“全链条”打击合力。
“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此次案例发布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有力惩戒,更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一堂深刻法治课。商洛法院将持续强化对秦岭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推动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商洛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