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司法局印发通知,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1年3月20日,分为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在全市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区、高新区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针对元旦、春节期间返乡回家人员多,劳资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纠纷可能增多和部分群众借各级“两会”召开之际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多的情况,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基层一线,排查化解脱贫攻坚、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各领域的矛盾纠纷得到“梳篦式”的排查、登记。要全力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对集中排查阶段排查整理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集中分析研判,依据研判情况对矛盾纠纷进行建档立卡,逐一制定调解工作方案,明确调解时限、责任和措施,做到“应调尽调”。对活动期间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制定“日排查日报告、周研判周交办,月总结月讲评”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调解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深入一线摸排矛盾纠纷线索,带头做好建档登记,带头开展及时化解,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发、治理于镇村、稳控于当地。要全面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大回访,对已调解或调解未到位的纠纷一律进行回访,做到“应访尽访”。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分析研究对策,对有激化苗头的,要采取果断措施,重大险情及时上报,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在回访过程中要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听取群众意见与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要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积极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资源,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调解助推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通知要求,为确保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区、高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调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商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要提升工作力度,采取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动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动员各方力量进行化解。要强化信息宣传,大力宣传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人员,激发广大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新时代调解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