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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商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十四五”专项规划审查会
发布日期:2020-11-04 11:33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2020年10月29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十四五”有关专项规划审查会,专题听取技术编制单位对《商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商洛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商洛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等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讨论具体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规划编制技术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编制自然资源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是促进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发展理念要求,立足商洛未来发展定位,体现商洛特色,编制好《商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十四五”专项规划。

会议强调,《商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后期编制过程中,要针对具体问题,加快编校进度,高质量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调研深度。充分了解商洛的市情、县情、地质灾害分布和资源、生态现状,勤踏勘、勤沟通、反复调研,做到了然于胸,确保各个专项规划的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二要强化沟通对接。加强与省厅、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的联系沟通,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全面科学规划。三要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既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生态保护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又要发挥好商洛的特色资源优势,为十四五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留足空间。四要做好统筹衔接。编制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要与商洛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对接,与秦岭保护规划相对接,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自然保护地划定相衔接,确保各专项规划蓝图科学、操作性强。

投稿单位: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投稿人:李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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