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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统筹疫情防控全力支持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20-05-20 17:40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日,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署要求,商洛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出台支持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引导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细化落实中省扶持政策22条和市政府10条奖励政策,促进稳投资、稳增长和复工复产。

落实税费减免相关政策。在税收方面,减免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23万元。在政府性基金方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水利建设基金等450万元。在社会保险费方面,全市缓征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749万元。

落实四项补贴政策。补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1260万元;争取中省财政用于技改,稳就业等专项资金6475万元,并提前下拨中小企业技改资金2095万元,补贴市场供应企业70万元;给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争取我市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24家,获得银行专项再贷款9800万元;补贴企业稳岗就业,会同市人社局出台相关政策,并下达工业稳增长就业补贴4380万元。

开通三个“绿色通道”。建立资金安排拨付、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三个“绿色通道”,加快工作进度,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今年以来,累计担保50户次,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资金35310万元。

整合扶贫资金“三项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复工复产。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补贴,支持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对产业扶贫项目、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交通及生活费补贴,1-4月份,全市共下达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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