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根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商洛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镇办财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全市调整和完善镇办财政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全市调整和完善镇办财政管理工作,以加强镇办财政所机构和队伍建设为重点,按照统一机构管理体制、统一职能定位、统一分类定编、统一岗位设置、统一人事管理等“五统一”要求,积极实施镇办财政业务管理的“五推进”工作,即推进镇办财政体制建设,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推进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计划通过三个多月时间的努力,使全市镇办财政所全部达到有独立的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合理的工作编制、有专业的业务人员、有必要的工作经费等“五有”要求,基本实现组织机构健全、职能定位准确、人员素质优良、基础管理完善、资金使用高效的目标,切实把财政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建设好,确保镇办财政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局综改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