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商洛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监督再监督”作用,始终把监督聚焦在落实主体责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动员抓好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上,推动全市环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战“疫”第一线,不断巩固扩大环境系统战“疫”成果。
战“疫”伊始,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吃透上情,弄清下情,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了解防控形势、掌握防控方法,确保监督有依据,全程参加市环境局疫情防控任务部署相关会议,及时掌握相关防控任务、进展、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担负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严防“二次污染”的防控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对此,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跟进监督、现场监督等方式,督促市环境局指导监督全市定点医院、隔离点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定期对隔离点、定点医院及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指导督促做好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规范消毒工作,确保达标排放;督促执法人员对医废产生、收集分类、消杀、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杜绝“二次污染”。2月5日至3月18日,驻市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第一季度日常监督内容和重点对7个县(区)环境分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暗访,详细了解了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对单位疫情防控点人员出入管理和登记、环境消杀、疫情宣传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实现了疫情防控监督及日常监督全覆盖。
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严要求、严纪律、严问责,督促驻在单位确保战“疫”复工“两不误”。向全市环境系统各单位下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环境局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加强对辖区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指导和措施规范,尽力帮助企业解决防疫物资供应不足等困难,督促企业进一步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要求企业组织专门防控力量,制定防控方案,细化并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严防出现聚集性感染;督促市县环境保护部门扎实做好本单位和单位职工居住小区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了解包扶村疫情防控情况,坚决防止新的疫情扩散;督促市环境局依法科学精准有效实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