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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强化生态环境考核
发布日期:2021-11-15 09:17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近年来,洛南县合理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差异化赋分权重,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考核中的导向作用。

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设置中,根据责任部门承担工作任务的轻重,充分体现差异化。镇办和相关职能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考核权重稳定提升;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责任单位,在本单位的核心职能指标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业务指标,与其他部门之间形成差异化考核。

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洛南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制定“一票否决”标准,年终考核期间由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单位名单,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中综合运用。

同时,将督察检查结果通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生态环境领域任何一项受到处分或表彰的事项都成为影响考核结果的因素,形成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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