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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坚持“四个强化”抓好小水电站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03 09:36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山阳县坚持把小水电整治作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中之重,坚持“四个强化”,强力推进小水电站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小水电整治专题会、小水电整治推进会,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山阳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山阳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山阳县小水电整治“一站一策”方案》,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抓、包片县级领导驻点抓、牵头部门和属地镇办具体抓的局面。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辟宣讲专栏,每天循环滚动播放整治公告公示及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政策导引》,采取“一对一”进站入户讲形势、讲政策,最大限度争取理解认同、争取支持配合。同时,严格落实各电站业主的主体责任、牵头部门的指导责任、属地镇办的监管责任,统筹抓好舆情管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做到矛盾诉求不上交、安全隐患能治理、防汛防洪不缺位,及时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是强化稳妥整治。聘请2家西安评估机构,逐电站明确整改范围、拆除内容、整改标准,对水毁类评估残值,对在建类评估已发生工程量,对建成运营类客观、合理、据实评估。坚持“一站一策”,列出详实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治任务、矛盾诉求、工作进度和后续帮扶“四本台账”,把任务量化到点、细化到天、落实到人。止目前,依法撤回批复文件2座,完成拆除4座,正在整改1座;其余6座全部完成断网、断电,其中3个达成协议、2座正在拆除。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将小水电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重点督查内容,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出台《拆除类电站整治工作奖惩办法》,对积极配合、主动退出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并在转产转型中重点予以支持;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工作组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评优树模、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工作组,从严追责问责,倒逼整治任务落到实处。(熊应鹏 余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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