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实施以来,柞水县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通过“四抓四强化”,确保把这项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抓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担当。坚持把落实长江禁捕退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成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包河段的包抓责任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管之责,确保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舆论引导,强化工作宣传。坚持宣传开道、舆论先行,采取张贴通告、刷写标语和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深入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上门入户宣传中省市县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出动宣传车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营造了禁捕退捕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市场指导,强化工作监管。坚持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镇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饭店、农家乐、超市等水产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杜绝“野生鱼、虾、蟹、鳖”等市场交易,坚决禁止以野生水产品作为招牌招揽生意,全面消除食用野生水产品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市场得到有效管控。
四是抓日常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坚持扎实开展河流巡查,村级河长、生态网格员对辖区河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坚决落实“单人单杆单勾”要求,对发现违规捕捞的,一律严肃处理,切实形成“不能捕、不敢捕”的强大震慑。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举报信息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柞水政府办 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