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750件,立案272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98人次……”近日,商州区通报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据悉,商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去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9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23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251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8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的力度,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商州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索瑞芳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构建“三不”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的有效机制,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既在雷霆万钧的严惩中激浊扬清,又在和风细雨的严管严教中成风化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发展。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抓严抓实、快查快结、严办重处,下好监督“先手棋”、打好监督“主动仗”,精准把握“四种形态”的不同条件和工作标准,明确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分类处置。“四种形态”涵盖了从批评教育到移送司法的广阔地带,第一种形态以教育警醒为主,第二种形态以轻惩戒为主,第三种形态以重惩戒为主,第四种形态是坚决惩处打击,在实践中,以第一种形态为常态,使多数人不犯或少犯错误;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果断稳妥用第四种形态,使前三种形态有威慑力,让党员干部真正把组织的纪法监督时刻铭记于心。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能否准确妥善转化运用“四种形态”作为重要考量,根据违纪违法的程度、认错悔错的态度,合理把握组织处理、定性量纪的尺度。对情形轻微、认错态度端正、主动说清问题、积极纠错整改的同志从宽,对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坚决查处,“四种形态”运用逐步规范、逐步精准。(商州区纪委办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