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抓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全力做好禁捕退捕、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推动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全面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知》《县境内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统筹推进全县境内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各镇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禁捕退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民众意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生态环境保护日等活动,通过深入居民家中走访座谈、张贴布告等方式,发放宣传单1.5万余张,张贴通告3000余份。采取奖励有效举报群众等方式,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营造了基层理解、群众支持、社会认同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开展常态巡查。坚持把日常巡查作为抓好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手段,在重点水域开展日巡夜查工作,严防各类人员进行非法捕捞及生产性垂钓作业,对巡查中发现的渔网渔具等进行收缴拆除。将农业农村、资源、林业、水利、环境等29个执法部门纳入案件线索移送单位,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有效督促镇办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四是突出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成立了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先后集中开展执法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起。出动执法人员720余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518户次、学校食堂37家、商超35家次、集贸市场77个次,责令37户商户整改,与市场主体签订《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行为责任书》《承诺书》,督促餐饮单位严守法经营。(柞水政府办 王炳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