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区县资讯 -> 正文
山阳法院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发布日期:2020-11-11 15:20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为加大普法力度,确保《民法典》深入民心,11月5日下午,山阳县人民法院法官王明应邀到山阳中学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

王明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经过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具体案例从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财产权利、教育机构保护责任、侵权责任承担等方面向学生们讲解了《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王明法官所述案例大都是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贴近现实生活,让学生们对自身的相关权益有了一定的认识,对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有了思路,对如何更好保护自己有了依据。同时以社会中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告诉他们如何规避校园欺凌、远离伤害,号召同学们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加强自身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山阳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民法典》,继续把“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向各镇中小学,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能优势,全面倡导树立校园法治观念,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