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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四措并举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发布日期:2020-05-11 17:38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近年来,山阳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强力推进秦岭保护重点工作,用力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力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一是树立秦岭生态保护“高线”。始终把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前提,坚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先后出台实施了《山阳县推进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呵护秦岭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是筑牢秦岭生态保护“防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先后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等20余次,制定出台了《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12份,形成了责任明晰、体制顺畅、管理高效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三是守住秦岭生态保护“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落实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和项目准入清单,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户生产。扎实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1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到位69个,32个“五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聘用生态网格员717名,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

四是不越秦岭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案件“一案双查”等制度,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职责。扎实开展“守护青山绿水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培训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秦岭保护人人有责、良好生态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彭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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