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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七大措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0-04-22 11:12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振兴,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也是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柞水县采取“七大措施”,确保2020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达到90%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减量化、无害化”目标。

一、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编制县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建设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设施以及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通过新建或扩容改造农村垃圾处理场,解决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推进各镇办转运站建设,原则上每个镇办至少建设座转运站,配备密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各村(社区)根据村庄规划,建设相应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处理设施。

二、科学确定垃圾处置模式。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模式,在各村合理配备垃圾箱、垃圾桶,建设垃圾收集点,由清运队伍及时清运垃圾至县垃圾处理场,在距离垃圾处理场较远的村庄,通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方式,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三、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置农村保洁队伍,及时对村域范围内垃圾进行清扫清理和收集,保持村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洁,做到生活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不外露、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管体系,落实镇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组织开展垃圾集中清理活动,确保村庄内外、沟渠、田间地头、乡村道路、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无露天堆放生活垃圾。

四、完善垃圾处置长效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保洁、维护和运行经费,健全镇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落实日常保洁责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五、引进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镇村参与、公司运营、社会监督”原则,引进市场机制,推行以PPP模式为主的多种市场运作形式,激励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通过招投标程序引进专业性环卫公司,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垃圾治理综合效能,确保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规范有序。

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整治。各镇办要全面排查、摸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数量、规模和位置等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工作合账,制定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坚决遏制城镇各类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严禁工厂(产业园区)工业废弃物混入农村生活垃圾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多”。

七、全面清理农村陈年垃圾。各镇办积极组织开展积存垃圾和环境卫生死角整治行动,清理村内及周边陈年垃圾,建立日常维护机制,重点清理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村庄路边、河边桥头、沟渠等地方堆弃的陈年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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