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十批)
索 引 号 szfb/2022-0012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1-07 11:15
名  称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十批)

截止2022年1月7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60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现将第三十批5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商洛市柞水县三道井道路有一个烧烤吧,只要营业就会有严重的油烟污染。紧邻的歌舞厅晚上有噪音污染。(疫情期间未经营)

柞水县

经查,“商洛市柞水县三道井道路有一个烧烤吧”实为:柞水县乾佑伯邑烧烤吧,位于柞水县乾佑街道办事处迎春社区三道井东路2号;“紧邻的歌舞厅”实为:柞水县乾佑动岚健身,位于柞水县三道井路口阳光花园方向100米。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以上2处营业网点现暂停营业。经县城管执法人员电话联系,2位当事人均因疫情防控都在隔离中,无法进行当面调查。调查组研究待新冠肺炎疫情封控结束后,将再次核实调查。

不属实

一是加大城区餐饮单位监管,对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禁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D2SN202201030003

2

商洛市镇安县青铜关镇乡中村村办公室向旬阳方向正在修公路,不洒水,扬尘大

镇安县

经查,“商洛市镇安县青铜关镇乡中村村办公室向旬阳方向正在修公路”实为:国道G211线K920+995-080段道路修复工程,位于镇安县青铜关镇乡中村村委会附近100米处。2021年8月以来,该路段遭受汛期多次暴雨冲毁,路基边坡垮塌严重,交通中断,群众出行受到影响。为灾后恢复道路畅通,2021年10月22日经省市专家现场勘察,将该路段列为水毁灾后恢复治理项目,由商洛市公路局镇安公路段负责实施道路恢复,工程内容为清理1350立方米土石方,修建810立方米路基挡墙。该工程由青铜关镇乡中村村民柯晓波承建组织施工,2021年11月下旬动工,现已完成80%工程量。在水毁道路抢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群众出行,施工单位在该段公路外侧修建了临时通行便道,车辆在运输途中有泥土撒落路面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责令施工单位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及时清扫、洒水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2022年1月6日,商洛市公路局镇安公路段党支部书记对副段长进行约谈。

D2SN202201030008

3

有人破坏了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红门河村洪门河350亩林场

商州区

经查,“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红门河村洪门河350亩林场”实为:红门河村集体林场,位于牧护关镇红门河村三组杨沟。2022年1月5日,商州区林业局会同牧护关镇政府,抽调镇村干部10余人,成立4个核查组,对全村的7个村民小组和村林场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经核查,红门河村境内及村林场未发现有破坏林地和林木的现象。

不属实

结合秦岭区域“五乱”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D2SN202201030011

4

商洛市丹凤县敬老院斜对面,孙某违法占用1.56亩基本农田盖房,没有任何手续

丹凤县

经查,“丹凤县敬老院斜对面,孙某违法占用1.56亩基本农田盖房”实为:由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中街社区张某(已于2020年7月去世)出让土地,孙某出资建设。在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丹凤县养老公寓斜对面体育路南侧合伙建成占地面积887.5平方米(折合1.33亩)的砖混结构九间十三层半房屋。此宗土地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无用地审批手续。该房屋一、二层为临街商铺用房(已出租),三层以上是住宅房屋。孙某居住在十二层,其余房屋闲置。1994年12月11日,原龙驹寨镇河堤管理委员会将该宗土地一次性作价1.5万元卖给龙驹寨镇中街村张某使用50年,用途为铁矿选场建设用地。张某在该处原修建有六间一层砖瓦结构房屋、三间土木结构老房、院落、房屋四周围墙。2011年张某与孙某口头约定:张某出地、孙某出资合伙建房,对该处原有老房拆旧建新,新房屋建成后按孙某出资比例分配房产。2018年3月动工建设,2021年4月建成。2021年11月8日,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对孙某非法占地建房立案调查,2021年12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丹自然罚字〔2021〕52号),责令3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887.5平方米(1.33亩)土地;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属实

一是由丹凤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将该处非法财物进行没收,并移交丹凤县财政局;二是由丹凤县城管局、丹凤县自然资源局、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发生新的违法问题。

针对该处土地监管不力问题,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已于2021年12月24日对丹凤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给予诫勉谈话;丹凤县城管局党组已于2021年12月24日对丹凤县城管执法大队规划中队队长给予诫勉谈话。

D2SN202201030035

5

举报人2021年12月6日来电反映: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菜子沟智达矿业,在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石头,破坏地貌几百亩,一直明恢复暗中破坏。截止11月24号凌晨五点钟造成李砭村2组李某死亡。作业时产生噪音和污水,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且屡禁不止。群众希望复绿,严惩违法者。2022年1月3日举报人再次来电反映:处理结果写的是破坏了70.18亩,但是实际破坏的是200多亩,希望再次调查处理

柞水县

经查,“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菜子沟智达矿业”实为: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二组。现场核查,该公司矿山及选厂均处于停产状态。随机走访周围群众,反映因疫情防控交通管制,该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已停止大凹口尾矿库的废渣清运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2019年4月、2019年10月,柞水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对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两次露天开采非法占地案件查处过程中,现场勘测实际违法占地70.18亩(其中建设用地11.86亩,林地45.03亩,耕地8.96亩,其他草地4.33亩)。2021年2月,经专家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方案》中,设计恢复治理区总面积216亩(其中高陡边坡卸载治理区100.88亩、露采复绿区90.12亩、后期养护道路15亩、植被完好区10亩),除立案查处的70.18亩外,其他面积均为治理方案设计治理区域。2018年12月7日,柞水县原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地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柞国土监改〔2018〕68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柞国土监停〔2018〕68号),责令立即停止露天开采行为,按原批准方案开采;2018年12月25日,对该公司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4月2日,柞水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柞自然资监字〔2019〕27号),罚款34.2679万元。2019年9月15日,该公司未经批准,在原已恢复植被的土地上露天采矿;2019年10月23日,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立案处罚(柞自然资监字〔2019〕76号),罚款10.9371万元,责令恢复治理。

不属实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进行开拓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日常巡查检查。

2021年12月10日,柞水县纪委监委针对柞水县李家砭铁矿“直接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柞水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柞水县应急管理局安全股股长提醒谈话处理。2021年12月26日,柞水县纪委监委针对大西沟区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柞水县小岭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镇长、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武装部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党委书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局长提醒谈话处理。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