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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民常态化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索 引 号 szfb/2022-00691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已归档) 发布日期 2022-09-05 10:30
名  称 关于做好全民常态化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商州区本轮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但全国疫情呈现多点频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为保护公众健康,做好个人防护,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全民常态化佩戴口罩倡议如下:

一、坚持做到全员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更违背了疫情防控规定。在商州区全域内生活、工作、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时刻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让佩戴口罩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风尚、成为一种文明,大力营造“佩戴口罩光荣,不戴口罩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公共场所是疫情传播的重要风险区,全程佩戴口罩至关重要,广大群众务必做到“凡进必戴”。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各类会议活动,进入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进入公园、游乐场等户外场所,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用封闭空间,在非机动车道、便道、广场等其他公共区域活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的,将依法追究违反人员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

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广大群众应养成随时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时刻牢记佩戴口罩口诀:“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在佩戴口罩前应洗手,使用过后尽量不要碰口罩外侧,摘掉口罩后用肥皂洗手或酒精擦手;注意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不自行改造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

四、争做佩戴口罩的表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职工及广大党员、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群体,要做好表率,示范带动全民戴口罩,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带动强化群众防护意识,共同提升防控能力。广大青少年要争做防疫宣讲员、讲解员、劝导员,随时提醒家人、他人佩戴口罩。

五、当好佩戴口罩的监督员。广大群众要及时对不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向区防控办、当地政府和村(社区)或者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多次教育仍拒不佩戴口罩的人员,将采取媒体曝光和教育训诫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打击。各类市场主体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佩戴口罩提示,要求进入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进入者予以劝阻,并配备口罩向未佩戴者发放。

口罩虽薄,能防疾病;口罩虽小,能显文明。疫情防控需要大家的齐心协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家园!

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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