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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3-0021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2-15 16:07
名  称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商市监函〔2023〕43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为进一步做好商洛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我市“一都四区”发展目标,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实际,现就公开征集2023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生态循环种养殖、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态资源改善、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农村文化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服务、数据处理、网络安全、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其他创新模式等方面标准。

(三)社会管理领域。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服务、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标准。

二、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六)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七)仅限于所在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的;

(八)申报项目主导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九)未形成一定的申报标准草案的或标准草案创新性不强的;

(十)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由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并汇总报送公函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与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及报送公函,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1份;

(三)本次项目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公文、地方标准草案和《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可在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shangluo.gov.cn/)中下载。

联系人:标准化管理科 张俊峰 陈疆慧

电话:0914-2993116

电子邮箱:591736857@qq.com

附件: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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