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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水利局关于镇安县庙沟镇中坪村骆驼岭砂石料占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szfb/2024-00684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19 09:46
名  称 商洛市水利局关于镇安县庙沟镇中坪村骆驼岭砂石料占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现将镇安县庙沟镇中坪村骆驼岭砂石料占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商洛市镇安县国投公司河道清淤项目范家坪段位于庙沟镇三联村范家坪,属秦岭重点保护区(保护区单元:旬河重要湿地)和一般保护区结合部,占地面积23.78亩(含重点保护区4.31亩)。2023年9月,省秦岭保护监管平台下发该问题图斑要求核查,同年10月,该县上报已整改完成,并覆土复耕。经现地核查,该企业虚假整改,当地有关部门敷衍验收。同时还发现,企业“以生态修复之名、行违规生产之实”,长期违规生产,无视环保要求,洗砂废水直排汉江一级支流旬河内,临时用地手续2023年11月已过期,且超出批复面积约10.78亩,存在违法占地,批小占大,乱排乱放、污染水源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一)拆除河岸边修建的沉淀池。

(二)对砂石料堆放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将占用的22.25亩土地上的砂石料及设施全部清除;对堤防迎水面淤积的砂石料进行平整,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三)在清运所有违规占地的砂石料后,按占用前的耕地范围(11.4亩)进行复耕。

(四)恢复采矿用地。拆除地面附属物及相关设备,恢复采矿用地(7.37亩)原状。

(五)恢复湿地。清运废弃砂石料,恢复湿地(3.48亩)生态功能。

三、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省、市、县相关部门现场核查,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已拆除河岸边修建的沉淀池,恢复河道。

(二)砂石料堆放场(占用22.25亩土地)已彻底清理,做到了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对堤防迎水面淤积的砂石料进行平整,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三)在清运所有违规占地的砂石料后,对占用的耕地(11.4亩)进行了复耕。

(四)已拆除采矿用地(7.37亩)地面附属物及相关设备,恢复采矿用地原状。

(五)已清运湿地(3.48亩)废弃砂石料,恢复其生态功能。

特此公示。

商洛市水利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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