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4-0085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16:28 | ||
名 称 | 省2024年度秦岭交叉执法检查反馈商洛一鸣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省2024年度秦岭交叉执法检查反馈“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问题后,商洛市高度重视,制定了《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县级自查验收、市级检查验收、省级核查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之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6日
反映方式: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资源局反馈。
联系电话:0914-2396381
附件:省2024年度秦岭交叉执法检查反馈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附件
省2024年度秦岭交叉执法检查反馈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2024年度秦岭交叉执法检查反馈“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问题”,商州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自然资源商州分局牵头,杨峪河镇政府配合,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综合研判,精心制定了《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问题
二、整改情况
经核查,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问题情况属实。2024年7月1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对商州区一呜水泥制品有限责任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商政自然资监字〔2024〕2-8号)“限其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512㎡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024年10月15日,该公司自行拆除了在非法占用的3512㎡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2024年11月13日,商州区通过自查验收。12月6日,通过市级检查验收。12月13日,通过省级核查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历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扎实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形成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关心关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全力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田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管,增强执法力量,扎实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等系列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和回头看,常态化开展巡查,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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