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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关于柞水县乾佑街道马房子村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szfb/2025-0033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24 11:43
名  称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柞水县乾佑街道马房子村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秦岭办反馈柞水县“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项目超审批占用林地范围13.78亩,且存在假借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名义建设景观道路”问题后,柞水县高度重视,安排柞水县林业局多次与省市主管部门和省秦岭办、省测绘局对接,汇报问题调查核实和研判整改情况。整改方案经省林业局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达到备案销号标准,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项目超审批占用林地范围13.78亩,且存在假借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名义建设景观道路”问题。

二、问题基本情况

马房子村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项目位于柞水县乾佑街办马房子村二组岩屋沟,建设主体为乾佑街办。乾佑街办于2023年8月15日向县林业局送达修建马房子村岩屋沟森林防火通道报告(柞乾办字〔2023〕370号),申请在马房子村二组岩屋沟建设长5公里、宽5.5米的森林防火巡护道路一条。经县林业局审核审查,于2023年10月12日对项目占用林地进行批复,同意修建长2.2公里、宽4.5米森林防火巡护道路一条,占用柞水县乾佑街办马房子村集体林地20.93亩(柞林发〔2023〕185号);2023年12月8日县审批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蓄积量55.6立方米。

三、问题整改情况

(一)案件查处情况

依据省秦岭办(测绘局)2024年11月27日研判和2025年2月提供的数据,通过省林业规划院对数据叠加分析,经核实,该项目实际占用林地42.2亩,审批已使用林地面积11.57亩(审批林地面积20.93亩,审批未使用9.36亩),超审批范围占用、毁坏林地面积30.63亩。符合刑事立案要求,柞水县林业局已于2025年3月19日移交县公安局受理,柞水县公安机关已于4月3日决定对柞水县马房子村二组岩屋沟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柞公(森)立字〔2025〕50020号)。

(二)植被恢复方案制定情况

柞水县林业局根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陕林策发〔2022〕89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地情况,制定了《柞水县乾佑街道办事处马房子村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项目毁坏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并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

(三)植被恢复情况

按照《柞水县乾佑街道办事处马房子村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项目毁坏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对违法占用、毁坏林地、自然灾害、其他需恢复面积49.81亩,覆土7500立方米,栽植侧柏、刺槐、秦岭红豆杉、华山松、竹子、爬山虎等苗木59609株,混播草籽1000公斤,均达到恢复标准。

(四)追责问责情况

柞水县纪委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对监管单位、用地单位负责人、业务承办人等相关人员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

(五)林地变更情况

通过无人机航拍测量,按照现已修建的道路现状进行了变更,县林业局于2025年4月10日(柞林发〔2025〕64号)审核,同意乾佑街办马房子村岩屋沟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变更后路长1.85公里,平均宽5.5米,占用马房子村集体林地11.97亩(原审批范围内4.56亩,其他园地0.24亩,未审批用地11.97亩)。

四、验收情况

2025年4月10日通过县级自查、市级复核。2025年4月23日省级验收:一是通过无人机对起始点全范围影像,结合现地对植被恢复情况查看,均达到恢复标准,栽植密度大、苗木质量标准高、效果好;二是案件柞水县林业局已于2025年3月19日移交县公安局,柞水县公安局于2025年4月3日决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立案侦查(柞公(森)立字〔2025〕50020号),案件查处到位;三是防火巡护道路已办理使用林地变更,资料齐全。验收结论:省委主要领导暗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时发现的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问题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建议销号。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存在异议,请于2025年5月8日前向商洛市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914-2313054。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8日

商洛市林业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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