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中共商洛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全市2020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Z/2021-041401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14 00:00
名  称 中共商洛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全市2020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1年3月22日)

2020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厚德陕西·善行商洛”道德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拓展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为助力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丰硕成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自愿申创、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政法、卫健、信访、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媒体公示,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委文明委决定,授予18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7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14个学校为市级文明校园,3个镇为市级文明镇,14个村为市级文明村,2个社区为市级文明社区,1个景区为市级文明景区,1个酒店为市级文明旅游饭店,2个单位为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7个单位为市直县级文明单位,并依据《商洛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希望受到命名的先进集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和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当好排头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人民至上宗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和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