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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7-17 08:52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作者:李敏
7月16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改革有关事项。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郭永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豫琦,委员会委员于震、张礼进、杜志强、胡宏、权雅宁、李育江、矫增兵、周青海等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洛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措施》《商洛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运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克服各类风险挑战,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注重系统推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事项,有针对性地推进关键性改革,加快制定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工作。要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评估督查,找准改革中的短板弱项,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大改革深度力度广度,更好发挥考核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优化指标设置,强化差异考核,切实考出压力、考出动力、考出积极性。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落实,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要强化制度执行,对照我市《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提高治理能力,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广大干部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能力,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能力。

会议指出,当前政法领域改革已进入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的新阶段。要加强对政法领域改革的领导,厘清各项改革任务之间的整体关联性、层次结构性、先后时序性,以务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和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的韧劲,持续加大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不断提升政法领域改革整体效能。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消费工作,不断完善消费机制,大力培育消费市场,持续推进消费提质扩容,抓好消费质量标准、全过程管理、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等各环节工作,着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发挥好消费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要增强残联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长远性,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残联组织活力和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让残疾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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