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21-011401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00:00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20〕11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夯实经济基础,支撑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武文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华 副市长
成 员:宋奇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仁强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相阳 市委(市政府)督查办主任
傅 强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江长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绪春 市科技局局长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
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张银强 市人社局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益平 市商务局局长
杨长江 市文旅局局长
屈 鹏 市统计局局长
吴爱武 市审批局局长
韩东文 市招商局局长
闫亚军 市供销社主任
张 利 市税务局局长
王新锁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 强 商洛供电局总经理
曹 飞 商洛地电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王永飞 市人行行长
陈朝阳 商洛银保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徐江博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江长海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安排;收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市场主体培育、物流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批零住餐企业市场主体培育、文化旅游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七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市文旅局牵头主抓推进,其余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市场主体培育相关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发改委
1.牵头制定年度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市场培育主体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市场主体培育和增减变化情况,全面掌握发展动态,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每季度对各县区及各行业新增市场主体情况进行通报评比,研判分析。
2.牵头成立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专班,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人行、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商洛银保监分局、市保险业协会为成员单位,重点开展服务业企业培育、规模提升和纳规入统工作,每月召开专班会议,精准监测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运行情况,鼓励规模较大服务业个体户转企业,促进服务业稳步回升。
3.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疫情、“六稳”“六保”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严厉打击行业协会、商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和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各行业、各县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监测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为市场主体担保融资、市场合作提供信用服务。
(二)市市场监管局
1.分析研究市场主体增减变化,掌握发展动态,促进个体户转企业、中小企业上规模。完善商事改革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放开环评、安评、能评等市场,从严从快打击各种制定机构实施市场垄断、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2.推进监管体制创新,处理好市场监管和培育服务的关系。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联合监管范围,市县联合抽查常态化。大胆探索包容审慎监管,避免简单化执法,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探索适应线上业态服务线上管理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
(三)市委组织部
1.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市场主体培育责任。
2.建立政、校、企长效合作机制,加大实用人才培育力度。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落实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加快吃、住、行、学、医配套,满足人才高层次、多元化工作生活需求,让人才能引进、能留住、能创业。
(四)市委(市政府)督查办
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精准分析、动态管理,确保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市科技局
1.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保税物流、现代供应链、大健康产业等新型产业和业态发展。
2.扶持现有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围绕上下游配套产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六)市工信局
1.牵头成立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专班,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审批局、市人行、市税务局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分析工业发展方向及动态,因地制宜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每月召开专班会议,研究安排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和纳规入统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快速成长。
2.做好重点企业统计监测预警,全面掌握工业经济发展动态。
3.有效整合扶持资金,以入股、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鼓励小微企业申报政府有关项目,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范围,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鼓励支持小微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研究出台税收减免、财政贴息政策。设立重点企业发展基金,采取政府奖补、参股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直接股权投资以及与省产业基金配套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八)市人社局
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
(九)市资源局
鼓励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使用土地,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依法收回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给企业使用。
(十)市住建局
1.牵头成立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专班,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审批局、市税务局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加快提升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打造和扶持一批“品牌”企业,推进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市场主体结构调整。
2.每月召开一次专班会议,分析建筑和房地产业企业市场主体运行情况,监测本市企业在外施工和外地企业在商承揽工程及施工情况,研究解决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存在问题。
(十一)市交通局
1.牵头成立物流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专班,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审批局、市招商局、市税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引进一批物流企业,打造区域物流产业集群。做好物流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和纳规入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2.加快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培育新型物流业态。加强与物流、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成立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专班,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析研究充实“米袋子”丰富“菜篮子”工作,选育富民产业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盯“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一业一龙头、一村一主体”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我市农业企业树品牌、上规模。
(十三)市商务局
牵头成立批零住餐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专班,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受疫情冲击批零住餐行业恢复平稳发展政策措施,每月召开专班会议,研究分析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发展动态,做好纳规入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积极培育扶持批零住餐企业做大做强。
(十四)市文旅局
1.牵头成立文化旅游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专班,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局、市税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文化企业市场主体扶持培育,促进文化及相关市场主体良性发展,壮大规上文化企业规模。
2.深入挖掘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丰富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以及旅游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资金,加大对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对各类旅游品牌创建给予适当奖励。
(十五)市统计局
1.建立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五上”企业激励奖励办法,对新入统、新培育的“五上”企业,予以一定补贴奖励。
2.全面收集、科学分析市场主体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十六)市审批局
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2.加快政务信息集成共享,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准入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十七)市招商局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积极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方法,聚焦国家重大产业调整和宏观政策,注重强链延链补链,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吸引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相关领域创业发展,带动市场主体在不同产业链环节借势发展、优势互补,拉升市场主体增量,提高投资强度。
(十八)市供销社
积极引导、激励和帮助有申报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涉农领域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十九)商洛供电局、商洛地电公司
严格执行国家年度输配电价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用电价格。
(二十)市金融办、市人行、商洛银保监分局
1.研究出台信贷支持等政策,健全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建立银企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放贷难”“融资难”问题。运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货币信贷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2.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消费、投资、就业、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脱贫攻坚等领域支持力度,改善信贷结构。
3.推动手机在线申贷、系统自动授信、实时审批、即时到账,进行全流程“不落地”的线上贷款模式,缩短融资链条,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二十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进一步完善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园区承载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借助产业转移加速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园区凝聚市场主体多,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孵化、成长的平台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提质增量。
三、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于夯实经济基础、壮大经济实力、支撑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指标止跌回升、趋稳回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强力推进。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参照市上模式,尽快成立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市场主体培育和增减变化情况,全面掌握发展动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七个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专班的市级行业牵头部门,要按照“谁分管、谁培育、谁监管”的要求,落实领导、机构和人员,聚焦促进个体户转企业、中小企业上规模,全面抓好市场主体培育的行业监管、运行监测和纳规入统等工作,积极化解部分市场主体不愿入统和漏统漏报等问题;要每月召开一次专班联席会议,通报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其余市级行业部门也要按照自身职责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企稳回升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加强考核通报。市政府将把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季度对各县区及市级各行业部门新增市场主体情况进行通报评比,研判分析。各县区也要逐级夯实各部门的市场主体培育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精准分析和动态管理,确保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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