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21-012202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00:00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十条措施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21〕3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配套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3号),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经市政府同意,现制订如下配套措施。
一、便利出口产品市场准入
在2021年3月31日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要求外,对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允许企业做出书面承诺,以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销售,并加贴中文标签标识。免费提供标准信息查询、标准有效性确认等技术服务,启动物品编码业务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对出口转内销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设立绿色通道,指导生产企业依法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间。鼓励优质特色出口农产品申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积极引导出口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参与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出口农产品参加各类大型展览促销活动,促进产销顺畅衔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简化企业办税程序。(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出口转内销强制性产品认证
支持我市外贸出口转内销产品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对接国内正规的认证机构,鼓励CCC指定认证机构为我市生产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企业提供CCC认证相关培训和服务,对于已经取得国际或国外认证(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积极采信已有检测认证结果。加大对虚假认证和买证卖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障和运用
做好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等工作,依请求办理优先审查手续。建立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为企业应对出口转内销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对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规避侵权风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支持发展“三同”产品
支持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满足国内中高端需求,吸引境外消费回流。鼓励更多外贸企业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外贸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打造一批外贸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进建设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按计划开展产品质量各级监督抽查工作。协调市内媒体集中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宣传报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和成效报道,营造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转内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充分调动企业转换经营模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产销深度融合
依托步行街、商业街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举办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对接会、外贸企业进地市系列活动,为外贸企业搭建洽谈合作平台。鼓励电商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设立外贸产品转内销专区(专柜),建立直销模式。将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消费促进月、商品展销会等重点促销活动。推动外贸企业转型线上销售,建立线上销售渠道,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向国内消费者推送优质出口产品,鼓励外贸企业建设一批实体店、体验店,将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 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
支持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制定品牌战略,尽快打入国内市场。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自身平台、资源和渠道,加大对优质外贸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出口转内销产品的影响力,依托我市服装家纺、农产品、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外贸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 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利用投资项目带动转内销
各县区要重点结合本地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两新一重”)建设,组织对接一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帮助外贸企业融入投资项目产业链供应链。引导外贸企业积极补链固链强链,瞄准产业链缺失环节和下游细分领域,通过新建和改造项目协同发力,支持外贸企业转内销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工业和通信业重大项目建设,构筑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 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精准对接国内消费需求
加快创新驱动,增强外贸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从供给侧发力,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减少同质化竞争,切实扩大高品质、智能化产品供给,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 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信贷保险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向外贸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对外贸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偿。落实各项降准降息政策,持续用好专项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外贸企业和出口转内销项目。指导辖内银行业机构认真落实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为企业贸易及劳务活动中形成的赊销行为提供风险保障,健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融资机制,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行、商洛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财政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出口转内销相关业务培训、宣传推介、信息服务等,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内销展会。对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行出口转内销产生的设备采购或改造、自有品牌建设与推广、国内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的费用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要配套预算专项经费,支持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外贸企业开展出口转内销促进活动。(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 商丹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为加快推动我市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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