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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2-0026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8 00:00
名  称 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城改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城建大厦,联系电话:0914-23115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一都四区”战略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力有序推进全市城棚改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通过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需要对社会公开发布的重大事项,及时高效在网站发布、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通过在中心办公场所公示栏公开信息,公示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及联系方式,内设科室及名称、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单位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方面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管理工作,通过楼道灯箱、屏幕和公开栏宣传发布政务、党务、政策等信息;二是发挥群众优势,结合在建项目、摸排调研等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好政策;三是利用专题培训活动,及时收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做好城棚改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从组织建设入手,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适时对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提升人员的业务能力,熟悉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自机构改革成立以来首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工作落实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在领会政策、落实工作、处理信息上仍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平台建设搭建不规范,中心因机构改革独立办公后,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搭建上仍有短板;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信息处理的时效性仍需提高。

2022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搭建宣传平台、提升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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