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2-0025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00:00 | ||
名 称 | 商洛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文 种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商洛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政务公开为常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全市公安机关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及时全面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依托“商洛市公安局” 官方网站,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全年共公开警务信息9200余条,公开信息56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公示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8件,对于承办的提案、建议均按规定时限明确答复,规范复文,且全部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商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
三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及时调整优化网站栏目。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公开了公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内部职能和办事程序,并通过网站的局长信箱、监督投诉等栏目,增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解决民生问题,努力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四是认真做好平台建设工作。以“商洛市公安局”网站为政务公开主要平台,“商洛公安”警务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共同公开,形成了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信息发布上下通畅,提高了信息传播效果。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积极做好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工作和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全市“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新增注册用户174万人,累计办理网上业务148万余件,回复群众留言800余件,群众申报办理业务均100%办结,率先在全省完成网办任务,受到省公安厅贺电表扬。
五是监督保障机制落实到位。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性监督检查,共开展安全检测评估12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问题1个,多渠道及时公开各类警务动态和社会关注的政策信息,确保群众诉求和需求及时高效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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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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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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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6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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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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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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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63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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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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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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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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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8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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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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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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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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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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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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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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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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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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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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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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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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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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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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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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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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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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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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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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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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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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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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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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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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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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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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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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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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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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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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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幅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仍待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
2022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安宁商洛”建设目标,依托省公安厅“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及时主动通过门户网站、警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告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和思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落实,让政府信息更有效的服务民生、惠及民生,努力以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市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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