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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2-0027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19 00:00
名  称 镇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镇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镇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azf.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安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镇安县前街100号,邮箱地址:zadzzwzx@163.com,邮编:711500,联系电话:0914-532528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县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网上公开、广播电视、发放服务指南和公开栏公开为主要形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6条,政务服务办件量达到7949件,其中可全程在线办理事项占办事服务事项的95.52%,政府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02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7件。

(三)平台建设

2021年,我县不断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并通过国家IPv6发展监测平台监测。

(四)监督保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填报、审核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检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层层负责、逐级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安全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791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对新修订《条例》中的相关要求理解还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镇安县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有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可以公开(或部分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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