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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sfj/2022-0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16:53
名  称 商洛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商洛市司法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内容。本年度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洛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商州区民主路1号;邮编:726000;电话:0914—2335520;传真:0914—238380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按照市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扣公众关注事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网站总访问量385821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多渠道多维度加大信息公开,不断调整优化开办的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2020年度共通过“两微一端”等发布各类信息102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60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24条,发布解读信息110条。

2、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度重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解读信息发布110条,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细化公开我单位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2020年度财政预算情况,重点就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及“三公经费”进行了细化说明。公布行政许可信息1条。开设的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促进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3、不断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做好回应关切、舆情应对、关注热点难点等工作,坚决维护司法行政正面形象。设立局长信箱、立法意见征集等板块收集意见,加强政民互动。开通网上办事、便民查询等栏目,开展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全年共办理网站有效留言、局长信箱等3件。年内召开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1次,为公众深入了解司法行政业务提供有效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是通过信函形式申请公开的,已依法依规办理,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各业务科室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信息定密、定性、审核等各项环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把关、科室负责人仔细审核、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管理机制。二是专门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基本要素,加强公文有效性管理,及时更新效力标识,提供搜索、下载、查阅等功能,便捷高效,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网站已规范按照政府域名管理要求,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二级域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布,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日常检查和季度网站安全问题检测报告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错别字、错链、无效链接以及高危漏洞等,网站可用性、实用性显著提升。同时,加强“两微”管理。“法治商洛”政务微博全年信息发布量236条,关注用户507人,“商洛普法”政务微信用户486人,全年发布图文消息231条。

(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信息公开的内部流程和管理机制,明确定性、审批的责任及备案、编序、上网公开的时限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科室在政府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等环节上存在滞后或不到位的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尽规范,缺乏专业人员负责跟进,导致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以整改。

针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推进新《条例》贯彻落实,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严格信息公开的内部流程和审核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定密、定性等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强化信息监督管理、政策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服务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便民服务质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多请教,多交流,多沟通,协同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洛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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