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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 索引号
    11611000016061190G/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4日
  • 名称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经局: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20〕1669号)精神,现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文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8方面26类公开事项的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方式等,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发改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近期公布的《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抓紧对公开事项等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

三、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发改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建立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时限,理顺公开内容审查、发布、反馈的机制,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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