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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警方通报10起涉疫违法案件
索 引 号 szfb/2022-00662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已归档) 发布日期 2022-08-30 14:24
名  称 山阳警方通报10起涉疫违法案件

8月28日,山阳县公安局共查处10起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现将案情通报如下:

1.许某银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许某银(男,73岁,山阳县天竺山镇人)在山阳城区三中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到楼道串门、和他人闲聊,不听工作人员劝止。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许某银处五日行政拘留。

2.彭某金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彭某金(男,80岁,山阳县银花镇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出门,躲避疫情防控卡点前往银花镇街道。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彭某金处五日行政拘留。

3.陈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陈某(男,61岁,山阳县十里铺街道人)自此轮疫情发生以来只参加过两次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陈某处罚款处罚。

4.张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张某(男,33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张某处罚款处罚。

5.明某江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明某江(男,49岁,山阳县高坝店镇人)拒不参加所在区域的第三次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明某江处警告处罚。

6.李某斌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李某斌(男,46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下楼取东西。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李某斌处五日行政拘留。

7.徐某龙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徐某龙(男,34岁,陕西省蓝田籍,现租住在山阳城区某小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将居家隔离封条损坏后,从家中外出下楼取东西。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徐某龙处五日行政拘留。

8.王某宝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王某宝(男,68岁,山阳县法官镇人,现租住在山阳城区某小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到街道走动。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王某宝处五日行政拘留。

9.曹某拴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曹某拴(男,42岁,山阳县十里铺街道人,现租住在山阳城区某小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灌煤气。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曹某拴处罚款处罚。

10.谭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谭某(男,54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出入疫情封控区域前往某小区上班。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谭某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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