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2-0092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已归档) | 发布日期 | 2022-10-07 17:42 | ||
名 称 | 关于做好公职人员国庆返岗后健康管理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种 |
各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工作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级驻商各单位:
鉴于国内、省内疫情点状散发和局部暴发,新冠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了做好公职人员国庆返岗后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职人员国庆返岗前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如实报告7天内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
二、公职人员国庆返岗后落实分类健康管理。对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市外返岗公职人员,一律从交通卡口“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市外返岗公职人员,一律从交通卡口“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有常态化防控区旅居史市外返岗公职人员,一律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日一检。
三、对有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甘肃等疫情高流行地区旅居史返岗公职人员一律从交通卡口“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对市内有洛南县、山阳县旅居史返岗公职人员一律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日一检;对市内其他县区国庆返岗人员落实3天2检措施。
五、公职人员国庆返岗后,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核酸检测由辖区属地政府负责,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六、以上公职人员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商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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