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2-01117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已归档)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16:28 | ||
名 称 | 商州区关于开展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第八十七号)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根据商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10月29日开展一轮次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9日早6:00至11:00。具体采样地点、采样时间以各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
全区18个镇(街道)区域内所有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
三、采样方式
除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人员外,所有应采样人员,由各镇(街道)负责,对照《商州区居民信息登记表》实施敲门行动,确保不漏一人。集中隔离人员由各集中隔离驻点采样人员采样;居家隔离人员由采样机动队上门采样。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全域核酸采样期间,采样区域保持相对静止,除风险区、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之外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不聚集,严格按照区域网格划分和采样点(台)设置,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2.请广大群众服从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不聚集,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3.请群众携带智能手机或身份证(无智能手机或无手机人员,自行或在社区工作人员帮助下,通过核酸检测系统预约登记,准备好二维码,凭码登记采样),按照村(社区)通知的要求,分时段、分批次,错峰到达采样点进行采样。
4.本次全域核酸检测,所有接受采样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发放印有“平安创建 人人有责”字样的图案标识,无标识人员不得出入村(社区)、小区及办公室,不得进入商场、超市。村(社区)、小区、商场、超市等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查验标识,无标识人员严禁进入。
5.所有参与采样的工作人员务必于2022年10月29日早5:30前到岗到位,有序开展工作,并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6.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到采样点参加采样的人员,需提前向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带流动采样组上门采样。
7.区域内所有医务人员(包含工勤人员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由所在医院就地完成核酸采样。
8.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主动向采样人员报告情况,落实单管单采。
9.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就诊。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快速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手段。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广大群众务必按通告要求参加全域核酸检测。对无故一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者陕西一码通赋黄码管理、两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者陕西一码通赋红码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制造传播谣言、妨碍全域核酸检测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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