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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第八十八号)
索 引 号 szfb/2022-01132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已归档) 发布日期 2022-10-31 17:40
名  称 商州区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第八十八号)

根据商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于11月1日开展一轮次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及地点

2022年11月1日早6:00至11:00。具体采样地点、采样时间以检测区域各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及对象

1.中心城区:东至商丹大道沙河子桥,南到沪陕高速公路西延至南秦水库大坝,西至环西路,北以北环路为界区域内所有人员。

2.城乡接合部:城关街道、陈塬街道、大赵峪街道除中心城区外所有村(社区)及刘湾街道元明社区、周磨社区、仁和社区区域内所有人员。

3.镇政府所在地村(社区):沙河子镇沙河子村、夜村镇夜村社区、北宽坪镇宽坪社区、板桥镇板桥村、大荆镇大荆村、腰市镇腰市社区、杨斜镇松云社区、金陵寺镇杨口村、黑山镇黑山村、闫村镇闫村村、三岔河镇三岔河社区、牧护关镇黑龙口村、麻街镇自愿村,共计13个村(社区)区域内所有人员。

4.国省道沿线:沙河子镇红光社区、柴湾社区、麻岭子村,杨峪河镇垭口村,夜村镇张嘴头村、白杨店村,板桥镇两岔河村、上湾村、下湾村,大荆镇孟村村,腰市镇屈村社区,杨斜镇杨斜村、李湾村,闫村镇安武村,牧护关镇红门河村、秦关社区,麻街镇齐塬村,共计17个村(社区)区域内所有人员。

5.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重点人群:全区集中隔离人员、按规范应检的居家隔离人员、检测区域外的重点人群。

三、采样方式

1.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域人员:由检测区域各镇(街道)负责,对照《商州区居民信息登记表》实施敲门行动,确保不漏一人。

2.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集中隔离人员,由各集中隔离驻点采样人员采样;居家隔离人员,由各镇(街道)组织采样机动队上门采样。

3.重点人群:本次检测区域内重点人群随区域核酸检测进行,本次检测区域外重点人群由所在镇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落实检测。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核酸采样期间,采样区域保持相对静止,除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之外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不聚集,严格按照区域网格划分和采样点(台)设置,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2.请广大群众服从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不聚集,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3.请群众携带智能手机或身份证(无智能手机或无手机人员,自行或在社区工作人员帮助下,通过核酸检测系统预约登记,准备好二维码,凭码登记采样),按照村(社区)通知的要求,分时段、分批次,错峰到达采样点进行采样。

4.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所有接受采样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发放带“商”字的“核桃树”图案标识,无标识人员不得出入村(社区)、小区及办公室,不得进入商场、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村(社区)、小区、商场、超市等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查验标识,无标识人员严禁进入。

5.所有参与采样的工作人员务必于2022年11月1日早5:30前到岗到位,有序开展工作,并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6.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到采样点参加采样的人员,需提前向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带流动采样组上门采样。

7.区域内所有医务人员(包含工勤人员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由所在医院就地完成核酸采样。

8.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主动向采样人员报告情况,落实单管单采。

9.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就诊。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快速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手段。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广大群众务必按通告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对无故一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者陕西一码通赋黄码管理、两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者陕西一码通赋红码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制造传播谣言、妨碍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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