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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出台水利政务服务领域营商环境措施
发布日期:2024-06-07 10:07 来源:商洛日报 浏览次数: 作者:通讯员 周 璇 刘海锋

近日,丹凤县制定出台深化拓展水利政务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内容涵盖涉企服务一次性告知、水资源供给、水土保持审批、电子证照管理、完善招投标、柔性执法监管等,推动全县涉水事务服务更规范、更高效、更便捷、更惠民。

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公开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申报要求、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结。凡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最多跑一次”办结。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将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对材料不齐全的,将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水土保持审批承诺制。对全县范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园区内水土保持项目全部实行承诺制管理。

提高涉企服务效能。实行重大项目专人办理机制,安排专人紧密对接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优质报装服务。

推进电子证照管理。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互联共享。

保障水资源供给。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用水计划,无偿指导服务企业(单位)制订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

试行“多评合一”改革。将单个建设项目涉及的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可以合并申请,对县级审批的事项,在要件齐全的前提下,实行“技审分离”,压缩审批时限。

完善招投标制度。实行专家评标“一标一评”,强化水利招标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规范涉企行政收费。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规范用水报装及收费,杜绝变相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实行柔性执法监管。对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立即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丹凤县共办理取水许可25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查2件、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4件、是否占用农田灌溉水源及设施12件,自来水报装300多户,为企业、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也为县域水利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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