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9-101504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部门级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15 00:00 | ||
名 称 | 商南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七)宣传法制工作;
(八)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商南法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党总支、监察室、刑庭、审监庭、审管办、立案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法警队、东岗法庭、试马法庭、富水法庭、金丝峡法庭、湘河法庭、赵川法庭,共19个庭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商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己任,以司法改革为引领,以审判质效为根本,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1、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院共受理刑事、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2805件,同比增长529件、上升23.25%,审(执)结2734件,同比增长494件、上升22.06%,收结案数均创我县历史新高,位居全市前列。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司法为民迈出新步伐
诉讼服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立案工作的通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诉前调解,通过繁简分流进行简案快审,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结案1294件。
司法救助:实施司法救助31案36人次,发放救助款43.76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3件17.55万元。
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到基层村组(社区)送达、开庭、调解。集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富水职中、试马中学等6所中小学校讲授法制课。
司法民主: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375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师生走进法院参观、座谈、旁听案件庭审。
3、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内生动力获得新释放
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组建刑事、民事、执行等5个审判团队。员额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全面推行。
强化审判管理:制定《关于实行随机分案、强化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行立案电脑随机分案制度。实行案件质效定期、专项通报制度。
提升司法公开水平:推行办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同步归档制度。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司法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库存的历史档案进行电子扫描,建成数字化档案室。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理论。开展院长讲党课、慰问困难党员、表彰先进、诗歌诵读比赛、展评学习笔记等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扎实开展审判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中省“法律大讲堂”等视频培训,选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全体执行人员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培训中心参加业务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明确党组和纪检组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层“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深入开展干警纪律作风整顿,组织学习冯新柱典型案例通报,落实“以案促改”,把整治成果转化到执法办案实践中,确保法官队伍风清气正。
5、坚定党的领导,接受监督拓展新途径
始终坚持“党领导一切”的政治规矩,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举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支持派驻法院纪检组执纪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关注社会舆论,以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6、真情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展现新作为
我院针对帮扶的金丝峡镇西湾村实际,争取投入资金24万元,资助该村建成了80亩桔梗基地。争取资金388万元,帮助该村修通产业路,安装100千伏安变压器及配套设备;修缮硬化水泥路、整治“油返砂”道路6.8公里,安装公路防护栏6.7公里;修建蓄水池2座,解决了西湾村群众“产业发展难”、“用电难”、“出行难”、“吃水难”等现实问题。大力开展扶智扶志,“三八节”前夕看望慰问留守儿童,“七一”、春节前夕慰问困难老党员,举办文艺汇演、讲法制课等活动,组织干警为“爱心超市”捐款12600元。西湾村的面貌焕然一新,确保了该村按期退出贫困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一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单位)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0人;本部门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5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仅反映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总计300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0.48万元,其他收入843.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3005.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05.97万元,教育支出1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9.9万元。
2018年度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00.23万元,主要是员额内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调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及我院审判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收入和支出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300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0.48万元,其他收入843.53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259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07万元,项目支出1020.0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及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2160.48万元,与上年对比的收支增加65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员额内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调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及我院审判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收入和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0.4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40501)1484.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502)82.54万元,机关服务(2040503)66万元,案件审判(2040504)168.6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0405099)269.27万元,培训支出(2050803)14.14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75万元。
编制部门:商南县人民法院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2,160.48 |
1,575.07 |
1,091.05 |
483.02 |
586.41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071.34 |
1,485.93 |
1,016.05 |
468.88 |
586.41 |
|
20405 |
法院 |
2,071.34 |
1,485.93 |
1,016.05 |
468.88 |
586.41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484.93 |
1,485.93 |
1,016.05 |
468.88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2.54 |
82.54 |
||||
2040503 |
机关服务 |
66.00 |
66.00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168.60 |
168.60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269.27 |
269.27 |
||||
205 |
教育支出 |
14.14 |
14.14 |
14.14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4.14 |
14.14 |
14.14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4.14 |
14.14 |
14.1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5.00 |
75.00 |
75.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5.00 |
75.00 |
75.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5.00 |
75.00 |
75.00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91.0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83.0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05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3.02万元。支出详情列表如下:
编制部门:商南县人民法院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备注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574.07 |
1091.05 |
483.02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57.39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23.87 |
|||
30102 |
津贴补贴 |
444.93 |
|||
30103 |
奖金 |
40.33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
79.22 |
|||
301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0.28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8.2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75.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5.54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3.02 |
|||
30201 |
办公费 |
38.86 |
|||
30202 |
印刷费 |
30.16 |
|||
30203 |
咨询费 |
0.22 |
|||
30204 |
手续费 |
0.23 |
|||
30205 |
水费 |
5.75 |
|||
30206 |
电费 |
38.91 |
|||
30207 |
邮电费 |
15.23 |
|||
30211 |
差旅费 |
25.92 |
|||
30213 |
维修(护)费 |
64.33 |
|||
30214 |
租赁费 |
2.06 |
|||
30216 |
培训费 |
14.14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89 |
|||
30226 |
劳务费 |
126.65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1.73 |
|||
30229 |
福利费 |
0.27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29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 |
36.7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61.67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66 |
|||
30304 |
抚恤金 |
30.6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6 |
|||
…… |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91万元,减幅为10.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接待人数规模;上年购置执勤车辆0台,当年无车辆购置安排且能加强车辆管理,严控车辆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与预算持平,属于年中按照规定经审批后的预算追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0万元,实现支出2.89万元,短预算支出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接待人员规模;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车购置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4万元,实现支出54万元,短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执法车辆管理,严控车辆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幅为0%,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标准核定的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量为2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安排车辆购置费用,并能加强车辆管理,严控车辆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58批次,411人次,支出2.89万元,比上年减少6.91万元,减幅为70.5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接待人数规模。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现培训费支出14.14万元,比上年减少1.86万元,减幅11.63%,主要原因是人民法院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多元化需求,在国家法官学院对审判执行人员进行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法律和案件执行知识的集中培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仅为4.84万元,实际支出超预算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培训费远远不能满足审判执行业务培训的刚性需求,财政预算安排不足。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现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支出与当年预算减少,短预算的原因是会议的精简和节约压缩开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仅为5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会议费支出与当年预算减少,短预算的原因是会议的精简和节约压缩开支。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6.4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的公用经费为48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27.89万元,增幅为277%。主要是本级财政落实人民法院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而进行提标保障,增强人民法院保障机关运转能力,满足审判执行业务的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拥有公务车辆1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安全监控设备购置运行管理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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