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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6-032401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2008-2018年历史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3-24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商洛”门户网站(www.shanglu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洛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邮编:726000,联系电话:0914-2321063,电子邮箱:slsxxb@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工作思路,扎实有序推进。完善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结合商洛实际,认真制定了《商洛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财政、发改、安监、药监、国土、住建、人社、民政等重点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制定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内容,将各项指标硬化到部门,量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了展示,各县区和各部门也相应地开设了专题专栏,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二)拓宽公开领域,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42号),就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内容保障、信息更新、信息报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快建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建设,积极通过“商洛发布”政务微博和“看商洛”政务微信开展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工作,发布各类信息公开5万多条,回应公众关切750余次。邀请各县区、部门领导、有关专家参加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全年共制作并播放30期。

(三)规范申请办理,精准施策发力。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借助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除网上系统、电子邮件、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外,部分县区政府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市民服务中心等处设立集中受理点,一些部门在行政办事大厅设立申请点,提供“一门式”服务。

各级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减少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申请量较大,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坚持问题导向,细致梳理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或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整改建议书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

(四)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一是积极开展分级分层培训,分别组织了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专题培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级行政机关在公文发文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栏目,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部分单位将该要求嵌入到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对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公文,系统不予流转,对来文未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的,实行退文处理。二是加强监督考核机制。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会,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就落实《商洛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情况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同时加强督查考核。随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组织抽调人员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推动此项工作落地生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5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14361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4678条,占总数的52%;通过报刊杂志、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8934条,占总数的48%。

市政府公开政府信息73242条,占公开总数的51%。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175条,占总数的5.7%;规划计划类信息3369条,占总数的4.6%;统计数据类信息4028条,占总数的5.5%;财政资金类信息3442条,占总数的4.7%;政府采购类信息4395条,占总数的6%;重大项目类信息3955条,占总数的5.4%;应急管理类信息3296条,占总数的4.5%;城乡建设类信息2710条,占总数的3.7%;人事动态类信息3516条,占总数的4.8%;重点领域类信息9888条,占总数的13.5%;监督检查类信息5493条,占总数的7.5%;“三农”类信息7178条,占总数的9.8%;便民服务类信息9521条,占总数的13%;工作动态类信息8276条,占总数的11.3%。其中市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80条,占58%。

县(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70370条,占公开总数的49%。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307条,占总数的4.7%;政策法规类信息4081条,占总数的5.8%;规划计划类信息2744条,占总数的3.9%;业务工作类信息10978条,占总数的15.6%;应急管理类信息3941条,占总数的5.6%;重点领域信息8656条,占总数的12.3%;便民服务类信息16748条,占总数的23.8%;工作动态类信息19915条,占总数的28.3%。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工作

1、有序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市编办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对省政府决定已取消的73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省政府下放的24项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逐一细化,对市级拟保留的146项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县区43项、取消60项行政许可,及时在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持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将市级73个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预算编制情况、2014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全面向社会公开。将预算公开范围扩大至县区,批复县级预决算部门392个,实现了政府和部门两个层面预决算信息的全覆盖。

二是根据《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通过商洛市财政信息网、商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和成交结果。三是将农村义务教育、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社会保障等二十多项惠农惠民政策、管理办法进行公开,保障了群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不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各级住建部门将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准入和退出机制,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分配对象信息在社区进行详细公示。在项目施工现场,制作公示牌,公开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等建设信息。全年新开工保障房5070套,基本建成3300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425户。

二是及时公开农用地征地报批信息。国土部门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的法定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进行公示。在商鞅大道二期、330KV变电站等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后,及时将征迁对象征迁位置、地类、面积、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及奖励政策等23项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信息。制作了商洛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手册、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5000余册,将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知识、经验做法用漫画方式对公众进行宣传引导,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及时公开移民搬迁安置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县区门户网站设立陕南移民搬迁专题,在电视台制作了《移民搬迁在行动》专题栏目,公开移民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和87个移民安置点基本信息。

4、稳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将160个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行公开,按月通报项目进度情况。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发布招标公告280余个。同时对项目基本信息、设计方案、竣工验收、信用信息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公开,提高了项目的透明度。

5、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各级人社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

二是重点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市民政部门实行低保审核审批村(居)、乡镇(街道)、县三级公示,利用公告牌、网站每季度公开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人数、标准、补助水平、医疗支出等信息。三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市卫计部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商洛卫计网公开信息559条,通过“12320”和“12356”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建议282人次。

6、逐步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市工信部门制定印发《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及时公开66家国有企业名录,国有企业运行情况信息和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落实、重大事项、人事任免、机构设立变更等情况。

7、依法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发布《市区环境质量公告》,每日实时公布城市空气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新《环保法》要求,市环保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环境执法检查结果,检查企业931家(次),责令停止建设9家、停产整治30家,限期整改62家、关闭取缔22家、立案处罚38家,罚款125.2万元,移送公安部门2家,实施查封措施7家。

8、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制定的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认真开展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通过网站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进行公示。

推进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信息公开,今年对16个批次安全监督抽验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名称、批号、标示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不合格项目等信息和135个抽验合格食品信息进行公开。三是组织开展“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务微博,及时向公众发布用药安全和食品安全信息,提醒公众安全消费。

9、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市民政部门通过商洛民政网和新闻媒体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情况予以公示。及时向社会披露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大活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截至目前,全市成立社会组织936个,其中社会团体690个,市级社团123个、县级56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6个、市级44个、县级202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通过各种途径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3件,回复13件,回复率为100%。

在申请中,通过网上及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总件数的15%;通过信函及传真申请数11件,占总件数的85%。

在依法办结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3件,占总答复数的10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政策法规、“三农”信息等领域。

四、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市政府承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249件,分别交由市级36个部门单位和2个县区政府进行办理落实。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市政府所承办的249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市政府承办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276件,分别交由市级33个部门单位和7个县区政府进行办理落实。通过不懈努力,市政府系统承办的276件提案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市政府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30项,接受市人大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次,参与市政协月度协商6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政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办理回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极个别复印量较大的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了复印成本费外,其余申请均未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夯实。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且岗位调整及流动性大。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少数县区、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借助云技术、大数据发展潮流,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府信息,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严格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实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规范公开工作,提升公开水平。

附件: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361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467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189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694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33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9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3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8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3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8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2


2.兼职人员数

5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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