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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3 11:19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作者:zw407

市信息办: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商政办函【2019】18号《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认真梳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商洛市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叶朝阳局长任组长,总统计师程玉娥为副组长,同时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局办公室和综合核算科、计算站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进度要求。

2、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分管局领导把关、相关处室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和负责答复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

3、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定期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统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8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25条。其中:统计信息24条;县区动态252条;统计公报、月报13条;数据分析207条;问题解答2条;普查宣传86条;统计知识2条;通知公告5条;统计法规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为居民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劳动工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相关统计分析。通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对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2018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政协蓝舰委员《关于加大数据造假打击力度的建议》提案一件,办理一件,在网站上公开了办理情况。

我局主要利用网站、微博、宣传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通过申请公开获取所需要的统计信息。本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

(三)咨询处理情况。我局2017年度共接受公开统计信息咨询一百余次,其中咨询电话咨询一百余次,函件或当面咨询接待15次。咨询热点主要为:GDP、第三产业增加值、人口数、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2018年,我局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不够,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9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长效性,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四是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内容上,强化民生指标和社会事业指标的统计,及时公布准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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