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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6-011301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2008-2018年历史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1-08 17:58
名  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江滨大道西段,邮编:726000,联系电话:0914-2993013)。

一、概述

2015年,商洛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实效。

(一)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各类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进工商职能信息的合法、全面、及时公开,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延伸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内涵。一是加强工商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等职能信息,依据相对人请求,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相关信息。落实著名商标、知名字号、守合同重信用的认定和公示制度。二是优化工商行政许可(审批)的公开项目。对内资登记管理、外资登记管理、广告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整合、充实,进一步优化公开的目录架构和内容。

(二)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便企利民,注重实效,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红盾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立信息公开栏,在企业注册大厅运用电脑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工商机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三)强化规范指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015年来,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保障有力,规范推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落实。一是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在继续完善已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各级工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科学评价。二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推广在各级工商部门组建企业代表、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监督员队伍,通过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此外,我局加大对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力度,强化工作的全盘规划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健全各级工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使信息公开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有些制度未能随着职能的调整及时修订、完善到位;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未能完全随着形势的变化而深化;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对于这些差距,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制度规范。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群众参与的科学工作机制和格局。

二是注重载体建设。在继续发挥服务窗口、信息公开栏等传统公开载体作用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各级工商红盾网以及“网上工商”业务平台,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在线访谈、公众论坛等丰富的网上互动交流栏目建设,为公众及时了解工商职能信息、方便办理相关事宜提供便捷平台。

三是注重内容拓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予以公开。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点,加强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重大决策部署、权力运行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事项等重点内容的公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是注重组织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加大对基层工商部门的指导力度,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商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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