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14〕6号)精神,结合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认真编制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中心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及办事程序,有效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洁为基本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和有利监督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成立了以主任长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负责人和管理部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管理部)密切配合、综合科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使此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有序推进。
(二)推进信息公开。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目前,我中心门户网站共设置中心简介、服务电话、政策法规、贷款利率、服务指南、网上查询、信息公开等7个栏目,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电话等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通过商洛住房资金网及时将办事流程,个贷、提取相关表格公开到网站、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业务。开通2383003投诉举报电话,多渠道公开信息。既方便了服务对象办理业务,也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中心在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送审批制度、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对需要在我中心网站公开的内容,先由信息报送科或管理部填写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单,再报分管领导把关,后经中心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上网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四)强化宣传培训。注重舆论宣传在民生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主动与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合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中心网站、工作简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工作亮点。组织举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50多名住房公积金管理干部集中进行了培训。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在各县区管理部确定了1名宣传信息员,专门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舆情监控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中心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商洛日报》等向主流媒体报送信息8条。在商洛市住房资金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8条,其中:政务公开1条,服务指南6条,下载中心5条,查询数据16条。通过各类公开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公积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现有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还需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以公开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社会形象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