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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物价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2 17:48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作者:zw407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商政办函〔2014〕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来,请予审阅:

一、概述

2013年,市物价局按照作部署和价格建立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内容公开求等通过局网站、“商洛物价”官方政务微博、局《价格工作情况》简报及借助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载体,及时公开各类价格政府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组织、价格管理文件、收费管理文件、市场价格监测、成本监审结论、议领导讲话、价格调研情况、价格检查、通知公告、市县区态、“12358” 在线价格举报、局长信箱办理回复等

2013各类载体息共378中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发布56条,市物价局网站发布212条,商洛电视台宣传报道6条,《商洛日报》登载信息及工作动态58条,编发《价格工作情况》25期、“商洛物价”官方微博发布21期。

一是借助电视、报刊公开价格信息。我局在《商洛日报》开设“物价专栏”,每周发布粮油、蔬菜、小农产品等市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假日及春秋开学、冬季供暖等重要时段发布有关价格政策或消费提示。

二是通过网站、微博公开价格信息。我局确定专人维护更新局网站内容,严格督促考核各科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认真受理答复群众在线价格咨询和投诉。结合价格工作职能,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价格信息。按照市政府要求,于10月份在新浪开通并运行了“商洛物价”官方政务微博,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及时发布有关价格政策、价格监测信息和价格工作动态。

三是办好《价格工作情况》简报。突出价格工作特点,宣传有关价格政策和市县区物价部门的工作动态,同时,在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变化时,及时通过《价格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上报有关情况,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出现相关支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一定成效。存在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2014年采取以下措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检查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结合实际,强化服务。充分结合价格工作职能,把民生价格收费政策、市场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及群众办事指南等作为公开工作的重点,切实为广大群众服务。

(三)争取支持,突出宣传。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监督员等对物价工作及价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建立良好的媒体公共关系,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价格政策及价格工作情况,普及价格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维护自我价格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商洛市物价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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