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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01 08:26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作者:sdccjq006

商洛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共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商洛市“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政府机关的阳光透明和高效运行,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督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统一格式,建立制度规范。

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在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效果上进行了规范,形成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框架体系和规范的目录体系和指南。以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落实《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每月编发《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区、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提高了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督促县区政府、各部门全面准确地编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效地保障了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的质量和速度;强化《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表格、文书,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格式,以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各级政府、各部门不断完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专栏、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设立公共查阅室、免费咨询点、资料索取点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向外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手机报、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不同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了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查询。

(四)督促检查,健全考核机制。

全市各级各政府部门根据《条例》要求,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年底根据《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细则》对各网站进行综合评估考核。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55100条,其中市、县级政府公开政府信息44750条,占公开总数的81%,市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50条,占公开总数的19%。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918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领导信息、人事信息、公示公告等)2978条,占总数的6.05%,政策法规类信息(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等)4790条,占总数的9.73%,规划计划类信息(工作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等)1485条,占总数的3.01%,业务工作类信息(经济、城建、社会事业、招商引资、政府采购、三农工作)7924条,占总数的16.11%,应急管理类信息604条,占总数的1.22%,惠民类信息13901条,占总数的28.3%,新闻动态类信息17502条,占总数的35.5%。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通过各种途径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3件,回复3件,回复率为100%。内容涉及教育、卫生、城建等领域,均给予群众满意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市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推进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建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定期举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讲座、培训、研讨班,提高领导干部和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出台县区、市直部门各类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制度,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健全全市政府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各地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有关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在城市和农村社区建立信息共享、查询便捷的政府信息网络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四)着力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个环节中各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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