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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3-0006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2008-2018年历史年报 发布日期 2010-02-24 22:19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为继续落实好《条例》精神,市政府对掌握、获取和制定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

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此,市政府在门户网站内分别设置了政府领导、政务动态、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计划规划、人事信息、督查督办、行政许可目录等信息公开子栏目,并与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独立网站进行了链接,对各县区、各部门的领导班子等信息进行长期公开。据统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商洛市人民政府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领导分工、人事信息、公示公告等)15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政府文件等)27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预算决算、工作计划报告、财政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包括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招商引资信息等)7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99条,新闻动态类信息2624条。部分信息还通过《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人民广播电台、商洛新闻网以及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及时公开。各部门产生的信息分别通过部门网站或其他途径进行了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人民政府没有收到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

三、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市人民政府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而也未发生收费减免情况。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建设尚不健全。2009年制定了《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商洛市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商洛市门户网站信息发发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制度,但仍有不够完美的地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

3、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尤其是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行。

2、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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