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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fb/2023-0092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8-01 11:02
名  称 商洛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函

柳超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用好“国家康养之都”偏僻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议》(第91号)收悉。您的建议内容丰富、全面、详实,对于加快发展康养产业,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借鉴。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康养产业发展政策

一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意见,我局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我市养老产业问题的意见,推动出台了《关于印发商洛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商洛市“十三五”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升养老规划的系统性,于2021年底出台了《商洛市“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2022年初,出台了《商洛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商办发〔2018〕35号),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妥善解决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难的问题,2018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有关部门要按程序依据规划调整其土地使用性质。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养老服务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三是加大优惠扶持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明确,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文件中明确,全省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经营性和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鼓励已经设立的各级政府投资基金以及社会资本设立的基金投资养老服务业。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以设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建设养老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园区和健康管理中心,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

2019年市民政局出台了《商洛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为全市范围内民办养老机构申请新建或改建床位补贴,目前实施陕西省补贴标准新建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改建每张床位补贴2000元。后期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按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等级,结合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的自理能力等情况,合理制定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政策。

二、强化康养产业项目建设

统筹规划主城区项目,筹划南秦高铁康养新城、中国•商洛国际健康城、交投医养结合、香菊国际养老产业园、紫荆康养小镇、百顺山庄二期工程6大健康养老项目。总占地1915亩,投资135.18亿元,设计床位3500张。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商州区等3个敬老院床位568张,建成商南县福寿老年服务中心等15个项目,启动松道月老年公寓等6个项目,加快商州区老年公寓等10个项目建设进度。

三、全力推进“医养结合”

2021年7月我局联合卫健委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养联合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优化医养结合审批程序和环境,积极探索推动医养结合样养老产业的多种发展模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将服务延伸到基层和养老机构,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服务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全力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全市27家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110家基层卫生院开办“中医馆”,94所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共培育14个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已建成4所医养结合机构(其中,商南县老年护理院、山阳县丰阳老年养生公寓参加全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拥有床位近800张。73所公办养老机构、15所民办养老机构全部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协作协议,定期开展医疗服务,30余所养老机构设有医务室或诊疗室。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落实健康管理服务。另外,《洛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42张,其中普惠性床位达到2000张,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不低于55%”。

四、大力培育健康养老发展人才

加强养老护理员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康养技能人才公共培训中心,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着力培养专业性、技能性、创造性养老护理服务队伍。依托商洛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展养老护理员专业技术培训,开设培训班31期,培训3600人次;2022年6月我局会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商洛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暨陕西省第五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商洛市赛区选拔赛方案》的通知,联合举办了商洛市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并参加省级大赛,极大促进了养老护理员队伍练兵热潮,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业有关政策优惠及扶持力度。我市目前存在养老服务发展优惠性政策出台少、现行政策标准吸引力不足的问题,我们将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新政策,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建设一次性补贴标准,出台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政策,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按星级评定档次适时给予运营补助,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经费。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我市养老体系建设步伐。二是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创新管理模式,积极联系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保范围。加快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优良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创建,全方位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三是会同卫健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设立医养结合工作专项资金,整合民政、卫健等部门涉老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医养结合工作开展。落实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奖励扶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领域。规范养老护理收费标准,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养老服务机构延伸。畅通医养结合机构医生护理人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渠道,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措施,鼓励专业医护人员转型医养结合。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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