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jtj/2024-0004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17:18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公路 | 文 种 |
周建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改造丹凤商镇黄岗村至洛南景村镇油泉村道路的建议”(第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丹凤商镇经蔡川到洛南县景村镇油泉村公路现状为:黄冈经庵底村、蔡川村至黄台段为Y301线,2008-2009年按照通村公路标准硬化路面,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黄台至洛南景村灵官庙段为通组公路,2008年按照通村公路标准硬化路面,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金月村邹家院经瓦屋场至碾子坪段为Y302线,2006-2008年内按照通村公路标准硬化路面,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目前道路路面状况良好,基本能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为进一步提升蔡川镇区域道路通行能力,市、县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中省支持,2021年对X202蔡川镇至庾岭镇段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正在进行路面施工,预计9月底建成通车;2022年对S204丹景公路丹凤段进行路面大修,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今年又对X202油房街至蔡川镇段按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目前已经启动实施,计划年底前建成通车。该项目实施后将全面改善丹凤县北部片区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优化公路服务水平,缩短通行时间,减少交通事故,降低物资、农牧产品及矿产资源、中药材等运输成本。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以及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的《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陕政办发[2020]35号)明确了“农村公路的建、养、管、运由市县承担市县财政事权对应的支出责任”。也就是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的事权在市县,主体责任在地方,中、省仅按照建设规模给予一定的补助。
由于近年来秦岭生态整治等原因,商洛建设市场砂石料价格飙升,直接导致工程成本上升,项目实施更加困难。我市县乡道改造为四级公路建设成本约350-500万元/公里,改造为三级公路建设成本约500-650万元/公里,村道(通往村委会所在地道路)改造为双车道建设成本约200-350万元/公里。中省补助标准为四级公路90万元/公里、三级公路160万元/公里,村道改造为双车道补助25万元/公里。中省补助资金占总投资20-26%、25-32%、7-10%不等,需要县级财政配套约60-70%左右的资金,县级政府自筹资金压力巨大。
目前,我市一区六县财政债务均已超警戒红线,自筹资金根本无法落实到位,致使部分已经下达计划的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已经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丹凤县自“十四五”以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县级财政基本没有配套资金,X202蔡川镇至庾岭镇公路为省厅考核的2021年度建成通车项目,目前仍在建设中,主要原因就是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
我省普通公路建设建议计划一般是当年8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的计划编制及资金申请,并且必须完成立项批复等前期工作及施工图设计批复。所以,您建议将该道路纳入2023年计划并立即组织改造目前已经无法实现。后期,我局将督促丹凤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丹凤县“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目标及工作安排,尽快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择机争取年度改造投资计划。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敬请谅解,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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