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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20-01100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19-06-21 00:00
名  称 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沈银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饮水难及冬季取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和冬季取暖工作,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为农村学校购置锅炉、大型电热烧水器、净水饮水机等方式解决学生饮水问题。通过安装取暖锅炉、空调等方式实行集中供暖,农村学校的饮水及取暖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正如您所说的,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个别偏远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存在饮水和取暖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县区政府及教育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多方筹措,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大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和取暖费补助力度,要求学校从生均经费(小学800元/生.学年、初中1000元/生.学年)中拿出资金为学校购置饮水设备,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如春苗营养厨房等项目)购置饮水设施。市县区严格按照国家每生每年60元标准足额按时拨付农村学校生均取暖经费,实行专户专用,加强对取暖经费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农村学校取暖经费;另一方面,根据各地取暖期长短、地方财力等情况,制定分档次取暖补助标准,统筹取暖经费分配,对高寒山区、贫困地区条件薄弱学校给予经费倾斜。另外,各县区能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农村学校取暖设施正常运行,对采用空调取暖用电量较大的学校,协调电力局为学校建设专用变压器,将取暖用电及燃煤、燃气费用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全力保障农村学校冬季正常取暖。

二、多措并举,不断改善学校饮水及取暖条件。在农村学生饮水方面。一是实施了生活设施改造项目和农村学校食堂建设项目,为大部分农村学校修建了食堂和浴室,同时配备了饮水设施,学生饮水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二是多方筹措资金,购置现代化的净化饮水机、直饮机等饮水设备,确保学生随时能喝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在农村学校取暖方面。全市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村学生冬季取暖。一是国家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取暖生活设施改造项目,为绝大部分农村学校建设了锅炉房,配备了燃煤锅炉和空调为学生取暖。二是实施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等项目,为农村学校购置了空调等取暖设施。三是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冬季取暖,为学生购买取暖棉被、电暖气等。如镇安、洛南、柞水等县部分高寒地区学校,为学生购置加厚棉被免费发放取暖;商州、商南、山阳、丹凤等县区为部分农村学校购置碳晶电热板等电暖设备,这些措施改善了农村学校取暖条件。

三、严格管理,确保农村学校饮水取暖安全。市县区高度重视农村学校饮水、取暖安全工作,每年均召开饮水、取暖安全会议,要求县区及各学校定期联系水利、卫健部门监测师生饮用水质,确保水源达标。及时检修学校饮水设备,确保学生饮水安全。加强对学校取暖工作安全监管力度,建立相关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责任到人,确保冬季取暖期间的安全。取暖前期,要求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学校冬季取暖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是否安全,暖气管道是否漏水;电暖设施是否安全,电路有无老化破损,能否满足取暖需要。取暖期间,督促学校坚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邀请专业人员对学校锅炉、暖气片、电暖设施和电力线路等进行检修,确保学校取暖设施的安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师生防寒取暖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防火逃生,防煤气、烟炭中毒等知识技能。

农村中小学饮水、取暖问题,事关师生的切身利益,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完善保障,确保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取暖有保障。

以上答复敬请理解,并请继续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商洛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洛市教育局计资科 231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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