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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20-011000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19-07-02 00:00
名  称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函

严小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乡村环境的建议》(第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山水美、城镇美、乡村美、生活美”的美丽商洛建设目标,坚持产业绿色化、城镇景区化、田园景观化的“三化”发展思路,把农村环境整治与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与发展全域旅游紧密结合起来,全市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截至目前,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22%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9%。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8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商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按照中省机构改革要求,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2019年3月省委、省政府成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市参照省级层面做法,迅速调整组建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第一组长,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全面构建起协同配合,分工负责,权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整合资金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8年争取专项资金1.12亿元,重点用于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设施购置,市县两级财政在极度困难情况下,筹集8303.28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建设运行、垃圾收集转运和保洁等费用。以上各类资金有效缓解了镇村垃圾污水设施建设、运行等的资金缺口问题。今年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荐山阳县申报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请中央预算资金2500万元,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拓宽投入渠道。

三、关于突出重点的建议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启动开展农村户用厕所摸底调查。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厕所革命”县区分类调查,通过分析、研判,确定二类县4个(丹凤、山阳、镇安、柞水)、三类县3个(商州、洛南、商南)。按照一户一档,全面调查农村厕所建设的基本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市18.69万农户已完成改厕,其中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8.07万户,建设乡村公厕1369个,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9.17%,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2.6%。二是狠抓垃圾污水治理。全市共购置垃圾收集转运车206辆、配备垃圾箱8939个、垃圾桶27017个,使农村生活垃圾行政村治理比例达到90%。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45处,其中完成整改销号9处、完成网络审核销号19处、完成整治正在销号6处、正在进行整改11处。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57项,其中投资1473.07万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42处,配套管网7608米。全市修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172个、城镇污水管网覆盖村35个、卫生厕所自行处理污水村67个,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达到274个,22%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三是狠抓畜禽粪污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创建标准化养殖场371个,建设沼气池87个、31119m3,沉淀池231个、26450 m3,堆积发酵棚45744m2,购买清粪车122辆,建成有机肥加工厂4个、增加生产能力14.5万吨。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验收率分别达到93.22%和92.53%。四是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突出“八清一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春季、夏季三场战役,做到“八不八保”,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269个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1974.29吨,清理存沟村塘淤泥6645吨,清除村内残垣断壁4361处,清理室内外卫生57626户,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9804处,出动人力35278人次,出动清运车辆12453台次,清理野广告18457处,张贴宣传标语3197条。

四、关于强化日常督查的建议

为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山清水秀村靓的美

好家园,我市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日常督查和考核,有序推进整治行动。一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制度,加强平时督导评估、季度通报和年终考核,评估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区)政府。二是推行网格化监管机制。构建市、县、镇、村(社区)四级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在镇办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全市共配备县、镇、村三级网格管理员3577名,农村保洁员8115名,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和设施运维。三是倡导村民自律自制。把农村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纳入村级组织管理职能,写入村规民约,并与农村文明创建挂钩,在全市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卫生习惯,增强共治共保、自律自治意识。四是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及不文明行为,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五是中央明确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实行最严格的考核排名、约谈制度。我市将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加强督导考核。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重要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根据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罗菲菲,电话:0914—****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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