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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20-011000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19-08-06 00:00
名  称 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小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摆脱因水致贫致病的重大脱贫举措。它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健康,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比较具体,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建议也是客观合理的。“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们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把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通过摸清底数、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等多项举措,全力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步伐,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解决了广大农村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16-2018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完成建设投资6.88亿元,其中:中省投资5.27亿元、七县区融资及自筹1.35亿元、群众投工投劳自筹0.26亿元。三年来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38处,解决了118.2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672个贫困村,15.19万户,56.08万人受益)。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匀达到95%以上,广大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得到巨大的改善。

关于对目前工程建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由于我市山区地形地貌特殊,农户居住分散,供水工程遍布城乡、饮水管网遍布沟沟岔岔,工程管线布设较长,供水工程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为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机制不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经费不足等,这些问题导致部分工程管理不善,效益不能充分发挥,甚至过早报废的严重影响。为了保障农村饮水工程长效运行,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中,从严从实把好“十个关口”:一是严把规划布局关,以能大不小、能和不分、合理布局为原则,大力实施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力争整乡整村板块推进;二是严把设计审批关,坚持设计标准,严格审査工程建设方案,核准项目投资额度;三是严把建设关,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四是严把质量控制关,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体系,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五是严把资金管理关,严格坚持预算、支付、决算、审计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六是严把材料采购关,对项目建设中使用的管材实行统一采购招标,主要材料分批分期进行第三方检测,一般材料报监理单位审批;七是严把工程进度关,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组,采取现场督查、挂牌督办等方式,促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八是严把工程验收关,通过察看现场、群众测评、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逐项目严格组织竣工验收;九是严把管护责任关,依托各乡镇公共事业服务站成立农村供水管理站或供水公司,对村镇城乡供水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促进工程可持续发展;十是严把水质安全关,加强水源保护,注重发挥水质监测网络的作用,定期进行水质抽检和广泛公示,从源头上保障供水安全。

二、建立长效的管护体制,确保工程永续发挥效益。我市积极推动工程运行管理“三个一”模式,各县区也都成立了县级专管机构,出台了运行管理办法,建立了维修养护基金,但有的县区未将“三个制度”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商南、镇安两县的维修养护基金还未落实到位。为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护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重点抓好落实两项工作:一要全面真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好、有人管、能管好。二要在全市开展“量化赋权”改革工作,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确权、量权、赋权、活权”为重点,以明晰产权和赋权释能为核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探索以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多种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工程产权不明晰、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责任落不实和管护经费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赋权释能,盘活存量,激发活力,建立归属清晰、债权明确、流转顺畅的农村供水产权制度,让农村供水工程“产权有归属,管理有主体,维护有经费,效益长发挥,农民得实惠”。

三、推广创新管理模式,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我市柞水县率先创新管理模式,成立了村镇供水公司,采用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在全市率先推行预付费IC卡智能水表,形成以企业为龙头、乡镇为基础、村组为终端的三级管理体制,实现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了工程良性运行,群众饮水安全。为了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柞水县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能力建设,水质检测能力扩展达到63项,已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MC认证,成为全省水利系统首家获得认证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同时建立的信息化管控中心,实现了对水源地水量、进出厂流量、出厂水压力、蓄水池水位、消毒和净化设施等的自动化监测,有效提高了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成立施工服务队和水表校验维修中心,建成用水智能缴费系统,并在营业厅设立专门窗口,实行报装、抢修、缴费、查询一站式服务,确保了广大群众长久吃上方便、明白水。我们在全市推广柞水的先进管理模式,其它六县区可以借鉴柞水县成功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创新符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要坚持先建管理机制、后建工程,落实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合理定价,按表收费,保障工程长期正常运行。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省、市人大常委会审批,自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运行管理以及改革,提供法律支撑,实现有法可依。我们要面向社会、面向供水单位和重点人群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实施的意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办、村组等地方通过报刊、宣传册等形式宣传《条例》,使社会公众知晓《条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法、尊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 依法规范农村供水用水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打击破坏供水设施行为,促进城乡供水用水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使农村饮水工程持久良好运行,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联系人:卢晓宏 电话:0914-2986053

 

商洛市水利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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