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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fb/2022-0126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2-09-26 17:57
名  称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的建议》(第1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定期研究解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纳入《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谋划,并将非遗保护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建立完善非遗保护工作制度、传承人评估制度,从顶层设计上有序推进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财政保障、部门协同、分步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传承保护,不断健全非遗名录。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四级非遗保护名录,组织开展了商洛市第四批非遗名录申报工作,新增市级非遗项目26个。目前,全市国家级非遗4项、省级36项、市级248项、县级423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传承人19人、市级传承人148人、县级传承人203人。通过拍摄、录记影音资料等举措,对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采取抢救性保护,目前已对国家级商洛花鼓传承人等16个非遗项目进行了专题纪录。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非遗阵地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策划包装一批非遗项目,申报商洛花鼓等10个国省非遗项目2022年非遗项目资金130万元。加快推进市县区标准化非遗展厅和传习所建设,全市3个县建立了对外开放的非遗陈列厅,28个传承基地、42个传习所(馆),洛南县建立传承保护基地10处、传习所(馆)25处。柞水县命名渔鼓示范校园3所、渔鼓示范村3个,发展渔鼓艺术社团31个,这些场馆成为商洛非遗保护传承的核心阵地。

四是开展系列活动,不断扩大对外宣传。举办了商洛市“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和全市非遗宣传展演系列主题活动,市县非遗保护中心全面开通了非遗官方抖音账号。积极组织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景区等“四进”宣传活动。组织参加了“2022年陕西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活动,开展“一法一条例”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非遗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上下对非遗传承保护的关注度、参与度以及对外影响力。

五是加快产业提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挖掘具有商洛符号的手工艺品、非遗产品等资源,指导各县区打造乡村非遗美食示范点。推荐洛源豆腐干等7个单位为省级第二批非遗就业工坊。目前,5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就业工坊、19家市级非遗就业工坊。不断将非遗中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实现文化产业与乡村旅游、巩固脱贫攻坚融合发展,逐步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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